首页 >> 招生就业 >> 就业服务 >> 2022就业工作 >> 正文

招生就业

2022年烟台市青年干部人才“菁英计划”选聘公告
日期: 2022-01-06   来源:    浏览量:

招聘公告详情

2022年烟台市青年干部人才“菁英计划”

选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储备年轻干部资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干部人才保障,烟台市决定实施2022年度青年干部人才“菁英计划”,现面向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等高校定向选聘一批优秀毕业生到烟台市直事业单位,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储备人才进行重点培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2022年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为主要学生干部〔班长、副班长,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须连续一年以上,或报考时已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且录用报到前能达到一年以上〕中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且大学就读期间,获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党员等综合性荣誉称号,学习成绩至少两年在本专业排名前30%。

二、专业需求

本科:药学类、生物医学工程类、生物科学类、化工与制药类。

研究生(一级学科):药学、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含以上专业的专业学位研究生)。

三、选聘数量

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毕业生共60名,博士研究生根据报名考试情况确定。

四、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截至2022年1月13日),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二)有志于从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三)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相适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四)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截至2022年1月13日,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3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3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要求在25周岁以下(1996年1月13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5年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六)考生应以最高学历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报考。研究生、本科生应按规定学制如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应在2022年底前取得)。

(七)中外合作办学,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不列入选聘范围。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8.预备党员由于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的;

9.已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

10.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的;

11.在校期间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

12.现役军人;

13.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五、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报名及资格初审、预选、笔试、现场资格审核、面试及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22年1月13日9:00—1月16日16:00。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统一报名。考生登录“灯塔·烟台智慧党建”网站(http://www.ytdangjian.gov.cn/),进入2022年烟台市青年干部人才“菁英计划”选聘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网上报名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生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

3.资格初审

考生可于1月17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初审通过的考生,须于1月19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打印自动生成的《2022年烟台市青年干部人才“菁英计划”选聘报名表》(简称《选聘报名表》),按表中要求经学校审核加盖相应公章,提报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承诺书》,于面试前在现场资格审核时使用。

(二)预选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进行面谈预选,重点了解考生个人基本情况、理想追求、性格特点、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能力等。预选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预选通过的考生,须于笔试前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通过预选的考生实行考试的方式选聘,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2022年2月19日上午 9:00—11:30。

笔试地点设在烟台市。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笔试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选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在“灯塔·烟台智慧党建”网站查询。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因自愿放弃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面试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公布。

笔试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在“灯塔·烟台智慧党建”网站公布。

(四)现场资格审核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地点等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灯塔·烟台智慧党建”网站查询。

现场资格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

1.《选聘报名表》(学校审核盖章);

2.《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字确认);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加入中国共产党”证明;

5.“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证明(须任职期间所在学校学生处或团委盖章);

6.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党员等综合性荣誉称号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成绩证明(须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

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的全过程。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五)面试及体检

1.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40%、60%的比例合成。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聘数量的1:1.5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范围。如出现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并以加试后的成绩排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考察人选名单在“灯塔·烟台智慧党建”网站公布。

2.体检。面试后第二天,按计划选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察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察,考察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根据考试和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灯塔·烟台智慧党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就业协议,拟聘用人员如期毕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未能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解除就业协议,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选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派遣手续,选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选聘机关将在考察人选范围内,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后进行递补、公示。

(八)疫情防控

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笔试、现场资格审核、面试和体检时考生须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个人行程码、48小时内〔(依采样时间计算)新冠病毒〕核酸阴性报告、《考生健康承诺书》(附件1)《考生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2),接受体温测量。受疫情影响必要时将对有关选聘时间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届时根据省市防控最新规定执行。

六、培养管理

“菁英计划”人员纳入烟台市直事业编制,由市委组织部和用人单位共同管理,市委组织部跟踪培养、定期考察。博士研究生挂职锻炼期间,行政关系统一放在有关市直事业单位;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挂职锻炼期间,行政关系统一放在烟台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一)前期锻炼

第1年,先安排到镇(街)基层锻炼。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挂职任镇(街)科技副镇长(副主任);第2年,博士研究生可挂职区市功能区管委科技副主任或市管企业班子副职(或助理),硕士研究生继续挂职任镇(街)科技副镇长(副主任),本科生继续在镇(街)基层锻炼(其中,对有专业优势和特长的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可安排到市管企业、科研院所等挂职锻炼);第3年,博士研究生可挂职区市科技副区(市)长或市直部门科技副职(也可留在区市功能区或市管企业继续挂职)。

(二)试用期

所有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正式岗位安排

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合格的,可提拔担任事业单位正科级或竞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挂职锻炼2-3年后安排具体工作岗位,可根据表现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事业单位正科级领导职务或调任市直公务员正科级领导职务;表现优秀、符合干部选拔任用资格条件的,可适时调任区市党政领导班子、市直部门领导班子副职或提拔担任事业单位副处级领导职务。

士研究生、本科生:试用期满合格的,根据专业特长和能力素质分配到相关事业单位,之后继续在基层锻炼1年。锻炼2年期满后,返回市直事业单位工作。符合调任基本资格条件且表现优秀的,根据工作需要可适时调任市直部门公务员岗位;自愿留在基层且表现优秀的,符合调任资格条件后可适时调任镇(街)领导班子副职。

所有聘用人员在烟台市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七、有关待遇和要求

(一)应聘补贴待遇

来烟台参加面试的市外高校毕业生,按照省内每人最高800元、国内每人最高1200元的标准,根据实际发生费用发放交通食宿补贴,超过最高限额的,按照最高限额发放。

(二)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

博士研究生:除正常工资津贴补贴外,每年发放3.6万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3年;在烟台新购商品住房的,发放2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可申请最高额度8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中,聘为科技副职的,任职期间还可享受科技副职有关待遇。

士研究生:除正常工资津贴补贴外,每年发放2.4万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3年;在烟台新购商品住房的,发放1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本科生:除正常工资津贴补贴外,每年发放60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3年;在烟台新购商品住房的,发放2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三)其他待遇

“菁英计划”博士研究生可申领“烟台优才卡”,硕士研究生可申领“烟台优青卡”,持卡可享受高层次人才同等待遇。

本公告由中共烟台市委组织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6788308

          0535—6788309

 

 

附件:1.考生健康承诺书

      2.考生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中共烟台市委组织部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4日  

附件1考生健康承诺书.docx

附件2考生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docx

版权所有: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生物医学科学学院(省医药生物技术研究中心)
鲁ICP备19027497号
鲁公网安备 37099202000084号